索引号: | 4311000042/2024-0108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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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永州市应急管理局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永州市应急管理局拟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实施的《永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方案(2024--2028年)》组织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23日(周二)上午9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代表共20人。代表产生详见《听证会代表遴选办法》(附件1)。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10日。
2、报名材料:报名表一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听证会现场需核验原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代表、烟花爆竹零售业主代表另需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听证会现场需核验原件)。
3、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听证代表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直接发邮件至 fgk8361276@163.com。
(2)现场报名:永州市应急管理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68号人防大厦)政策法规科。联系人:龙桂花,电话:19974610885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2.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特此公告。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永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方案(2024--2028年)》听证会代表遴选办法
为使《永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方案(2024--2028年)》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遴选公平公开,确保产生的听证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次听证会代表遴选办法。
一、本次听证会代表共20人
根据本次听证工作需要,听证会代表结构分别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代表2人、烟花爆竹零售业主代表2人、村民代表1人、社区居民代表1人、乡镇干部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代表1人、烟花爆竹行业监管部门代表1人、专家代表2人、市直相关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代表各1人。
二、听证会代表条件
听证会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
2.熟悉听证事项,对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一定了解;
3.具备正常的语言组织及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
5.由永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审核报名人员资格。
三、听证会代表产生方式
听证会代表从符合条件的自愿报名者中产生。各类报名人数少于分配名额的,所有报名者自动成为听证会代表,不足部分由永州市应急管理局邀请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听证会。各类报名人数多于分配名额的,通过随机遴选方式产生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名单于2024年7月12日在永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进行公示(http://yjglj.yzcity.gov.cn/)。产生的听证会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听证会的,不再另行遴选听证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