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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42/2021-00373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2-22
名称: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2-22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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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7.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市级支出分类汇总表

15.市级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表01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02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据《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在原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新组建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1月13日挂牌成立,5月10日《永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永办〔2019〕45号)正式印发。我局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实施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

3、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永州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永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教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是政府工作组成部门,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我局内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技和信息化科、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和政治部15个职能科室。我局归口管理4个二级单位,既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永州市应急救援队和永州市地震局。

我局现有行政编制35个,参公编制13个,事业编制15个,实有人数58人(局机关48人,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4人;市应急事务中心6人),临时聘请人员13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有两个永州市应急救援队和永州市地震局两个二级预算单位,但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永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永州市应急管理局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安全生产专项、非税收入和执法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116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6.45万元(工资福利拨款638.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拨款168.03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10万元、执法办案经费96万元、非税收入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17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相应增长。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1166.45万元,全部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06.45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的原因是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在履行原市安监局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新增加8个部门12项职能,绝大部分为新增加的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三项职责,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3.17万元,增幅3.84%。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相应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4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06.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①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督查,重大隐患治理,防汛抗旱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②执法办案经费支出96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我局“三定”方案,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各项支出。

③非税收入支出54万元。依照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应急函[2019]58号)和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关于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工作相关事宜的函(湘安技[2019]27号)文件规定,考务管理委托费用于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和资格考试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升级维护、考试管理、设备场地及材料消耗等费用的支出。70%返回永州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30%用于我局的办公管理费用。我局非税收入是永州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的考试考核成本支出,按比例返回考试中心。与2020年非税收入相比,减少9万元。

2021年预算收入1166.45万元,预算支出1166.45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68.03万元,比2020年减少233.73万元,下降58.18%。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压缩一般日常性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14.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三公”经费减少0.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搬迁的用房改造、法律顾问聘请、应急预案编修、应急演练以及用于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相关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资产总值年初余额1728.29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977.51万元,固定资产599.91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等。其他资产150.87万元。占用办公用房1430.19平方米。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0台,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1台(为智慧安监系统)。公务用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因此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6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45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六)我单位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附件: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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