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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9-26
名称: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26           来源: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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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永政办发〔201334号)和《关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编办发〔201553号)有关规定,我局主要工作职责有两大块:一块是依法行使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另一块是履行直接安全监管职责,即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机械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宣传教育培训科、安全生产协调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信息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卫生健康监督管理科,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参照管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事业)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包含永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和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决算收入1153.33万元,比上年决算997.87万元,增加155.46万元,增幅15.58%2018年决算支出1153.33万元,比上年决算997.87万元,增加155.46万元,增幅15.58%。变动原因:省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重点项目资金、省局特种作业成本返回、工资调标等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预算收入115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0.9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32%;其他收入42.3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总支出115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32%;其他支出42.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7%

按支出功能分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40.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万元,占本年支出0.21%;其他支出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78%

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913.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2%,项目支出23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总收入115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0.9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997.87万元增加113.08万元,增幅11.3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变动原因情况说明:省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重点项目资金、省局特种作业成本、工资调标等相应增加。

2018年决算支出与上年决算967.31万元增加143.6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安全生产专项支出以及增人增资调标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10.95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967.31万元相比,增加143.64万元,增幅14.85%。增减变动原因:省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重点项目资金、工资调标、绩效补差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10.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9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8.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53.33万元,与年初预算788.57相比,增加364.7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省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重点项目资金、工资调标、绩效补差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款)2(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58万元,占总支出的0.14%,主要是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款)1(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2.46万元,占总支出的0.21%,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款)4(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1140.28万元,占总支出的98.86%,主要是其他资源勘探支出和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4、其他支出1(款)(项)。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占总支出的0.7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1.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8.41%

1、人员经费支出545.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8.57万元、津贴补贴99.68万元、奖金155.43万元、伙食补助费24.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38万元、退休费1.44,抚恤金0.14、医疗费补助2.46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325.84万元,占基本支出37.4%。主要包括办公费11.96万元、电费5.4万元、邮电费3.19万元、差旅费27.71万元、维护费23.54万元、租赁费3.81万元、会议费12.94万元、培训费22.38万元、公务接待费8.22万元、劳务费76.61万元、工会经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7万元;资本性支出10.9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市财政批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实际支出14.08万元,比上年下降4.83万元,降幅34.3%,比年初预算下降5.12万元,降幅26.66%。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和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4.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8.22万元,共接待143批次,接待852人;车辆运行费用支出5.85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出国出境费用。比上年决算18.91万元下降4.83万元。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和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成立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局长段灵利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黄冬满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开展。通过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2018年,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37起、死亡42人,同比减少13起、17人,同比下降26%18.81%。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零死亡为最高目标,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以监管执法为主抓手,突出安防素养提高、安全责任落实、风险隐患防治、本质安全提升等“四核”工作,推进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等“四化”建设,全面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人民和社会认可和满意度达95%以上,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2018年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全面应用执法软件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强力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工作,安监、交通、交警、住建等9个重点部门每月定期发布本行业领域执法质量排行榜,每月对各县区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进行排名,市安委办每月组织暗访督查、每月发布打非治违工作排行榜。行动期间,全市共退出生产经营企业25家,取缔132家,关闭63家。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2.开展“互联网+安全小镇”试点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在全市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在乡镇街道、社区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远程实时监测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安全生产与“互联网+”深度融合。2018年底,全市已有14个乡镇街道开展了“互联网+安全小镇”试点建设,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在全市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采取全面托管、单项委托服务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了政务服务窗口,由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科集中审核、首席代表授权审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每月、每周到窗口坐班半天,简化了办理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提升了办事效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项目的行政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提升到15个工作日,提速66.7%

3.建设“永州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投入780多万元,建设了包括应急指挥大厅、LED无缝高清大屏、控制室、值班室等应急指挥场所,完成了平台必要的硬件设施安装调试。“永州智慧安监”一期开发的应用支撑平台、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在线联网备查系统、风险分级管控系统已完成部署并上线试运行,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与祁阳、宁远2个试点县平台,与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油站实现联网对接,通过互联网和监管专网与高危企业的视频监控信息联通,实现实时监测。平台已完成企业基础数据录入23248家。

4.举办(街道)党委书记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把示范创建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今年,蓝山县成功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全市创建3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持续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市政府举办了交通、消防、防汛救灾大型综合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科学、快速、高效处置事故的能力。积极开展“全域、全民、全厂、全员”宣教培训,通过安全培训执法、“黑名单”制度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强员工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对相关行业企业4500多名重点人员进行了履职履责培训。积极推动12350特服电话与市级12345热线整合,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通过问题的解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每个季度带队到县区和项目、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面压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十个一次”、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一人一月一隐患”排查治理和“一险一案一专人”风险防范管控等工作。全市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都落实了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履职不到位的7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84万元,比201793.1万元增加232.74万元,增幅249.98%,主要原因:运行经费严重不足,用专项经费进行弥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6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8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增减变化原因:政府采购决算数与预算数减少687.61万元,主要是智慧安监项目虽然纳入预算,但因项目立项和评估等原因推进缓慢,导致智慧安监项目款项当年未支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8年我局通过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和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全年财务收支平稳运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加强日常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为做好下年的部门决算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附件: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决算表【正】    

      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2018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报告(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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